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

十二因緣



十二因緣:無明色分六入

 
十二因緣 —— 離苦的根據

眾生有無明煩惱,就會造業;有了業,就招感生死輪迴的苦惱。佛陀藉業感緣起,解說生死輪迴的現象。佛陀亦指出,當無明煩惱盡,業力的牽引解除,生死苦亦隨之而滅盡。苦從緣生,亦從緣滅,佛陀以緣起法為依據,把“苦”和“苦滅”[註1] 以十二因緣的“流轉”與“還滅”的道理加以解說。

 
十二因緣各支的含意

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,是構成眾生生死流轉的十二種因素。佛陀藉著這十二因緣來解說生死流轉的成因和解脫生死束縛的依據。

 (一)無明:即蒙昧、愚迷,沒有正覺和智慧光明的意思。是指眾生對因果業報、緣起、四聖諦等真理未能覺知的蒙昧狀態。


(二):是指由渴愛和煩惱相應的思維而發動的“身”、“口”、“意”業行。有了業行,就自然產生輪轉生死的業力。行亦可分為善、惡和無記三種性質。

(三) [註2]:有明瞭、認識和分別的意思,是心對境象認知和執持的功能。

(四)名色 [註3]:是指心識所緣的六境 [註4]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。“名”即精神作用的法境,而“色”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的物質境象。

(五)六入: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根。與六境合為十二處 [註5],乃心識憑藉而生起之處,故又名“六入處”。

(六):即根(六根)、境(六境)、識(六識)三者和合、接觸而生起的覺知。

(七):從接觸而生起的感受,可分為“苦受”、“樂受”和不苦不樂的“捨受”。

(八):愛乃心對外境生起染著不捨的依戀和執著。

(九):從愛而生起的行為。愛之越切,執取越強,以致對所愛生起渴求而不辭勞倦的執持和索取。

(十):即存在、生存之意。有愛取,就會造業;有了業,就引生未來的存在。“有”在此亦指“三有”,即三種存在的狀態 — 欲界、色界和無色界 [註6]

(十一):當業的因緣成熟,就會有新的生命出現,故名為生。生亦有活躍、演變、不斷成長和老化的含義。

(十二)老死:有了“生”,就自然有老、病、死和憂悲苦惱隨之而來。這是一期生命邁向壞滅的過程。


 
十二因緣的流轉與還滅

流轉

  佛陀為菩薩時,在菩提樹下思索:“按照什麼法則和道理而有老死?在什麼因緣條件下才有老死出現呢?”因而證悟緣起法。佛陀見到因為有“生”,所以有“老死”。但“生”又從何來?佛陀又見到由於有“有”,所以有“生”。而“有”亦是緣於有“取”而有。“取”從“愛”而生,“愛”因“受”而有,“受”因“觸”而有感,“觸”緣於“六入”而生,“六入”緣於“名色”而有,“名色”緣“識”的執持而得生長,而“識”以“行”為因,“行”亦因“無明”而有。

   就是這樣,佛陀從觀察生死的十二因緣而悟到:“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”的緣起法理 —— 以“無明”為緣而有“行”,緣“行”有“識”,緣“識”有“名色”,緣“名色”有“六入”,“六入”緣“觸”,“觸”緣“受”,“受”緣“愛”,“愛”緣“取”,“取”緣“有”,“有”緣“生”,而緣“生”故有“老死”。

   如果以“惑、業、苦”來解說十二因緣,則能見到由惑(即無明)而引生的業(即行),是會招感苦果的(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)。而從苦果又會有新的無明煩惱(愛、取)、新的業行(有)和苦果(生、老死)。如是惑、業、苦輾轉孳生,令生死流轉無了期。以上的解說亦等同於四聖諦中的苦集二諦因果相生的關係。
 
三世兩重因果

  十二因緣亦可以分為三世兩重因果來解說:過去世的因緣(無明、行),生現在的果(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);而現在的因(愛、取、有),生未來的果(生、老死)。

還滅

  佛陀證悟流轉的十二因緣後復思索:“滅除什麼才能息滅憂悲老死?”就這樣,佛陀見“無明”滅則“行”滅,“行”滅則“識”滅,“識”滅則“名色”滅,“名色”滅則“六入”滅,“六入”滅則“觸”滅,“觸”滅則“受”滅,“受”滅則“愛”滅,“愛”滅則“取”滅,“取”滅則“有”滅,“有”滅則“生”滅,“生”滅則“憂悲老死”滅。就是這樣,佛陀亦從還滅的十二因緣悟到“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”的緣起法。

   從以上的解說,可見流轉是因緣,還滅也是因緣。只要無明滅,憂悲老死亦隨之而息滅。若以四聖諦來解說還滅的十二因緣,也就是滅諦和道諦的演繹。聖者從流轉的十二因緣明白了生死苦的成因,繼而依還滅的因緣來修道,破無明,而得證涅槃的大解脫。

省思

  佛陀以流轉的十二因緣為眾生解說生命和憂悲老死的成因,亦以還滅的十二因緣闡釋解脫的依據。流轉與還滅,佛陀俱以緣起法一以貫之。

   若我們能如實了解“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”的流轉因緣,就會見到如果因緣具足,事物就會出現,所以不能說世間的一切是“虛無”。同樣地,若我們能了解“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”的還滅因緣道理,亦不會執世間是“實有”,因為一切事物都是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。只要因緣改變,一切都會隨之而變。

   佛陀說緣起,目的是使我們在認識人生和世間事物時,能夠生起正知正見,不落虛無和斷滅的一邊,亦不執實有和常恆的另一邊,而是離於二邊契合中道。

 
註解

1.  苦滅:苦的息滅。在本課則稱之為“還滅”,亦即四聖諦之“滅諦”。廣義的“苦滅”一詞亦包含了滅苦的道理,即“道諦”。

2.  :見註3

3.  名色:猶如蘆葦互相依附而得以豎立,識、名、色三者和合,觸受便生起。

4.  心識所緣的六境:六種被心識所認識的對象,包括了色境 —— 視覺對象,聲境 —— 聽覺對象,香境 —— 嗅覺對象,味境 —— 味覺對象,觸境 —— 觸覺對象,及法境 —— 覺知對象。

5.  十二處:請參閱第十三課〈五蘊無我 —— 生命的本質〉。

6.  欲界、色界和無色界:三界的分別,主要是在物質和精神現象的不同。欲界的眾生,是有食欲、情欲及色身。色界的眾生,沒有食欲及情欲,仍有色身。無色界的眾生,沒有男女情欲和色身,純以禪定的不同為其境界。

 
(引自)香港佛教教育資源中心

http://www.cybermonastery.org/A12/text_a_12.html#1. _苦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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